[公开招标]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次)[公告澄清]
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次)
澄清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次)有关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我公司为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次)项目的投标单位,该项目本次(第三次)招标文件核心内容较第二次招标文件有很大变动即工程获奖加分由“本项目对鲁班奖、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芙蓉奖工程、省优质工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奖项加分。其它奖项不加分”修改为了“本项目对所有获奖均不加分”。我公司认为此次变更不合理,建议获奖加分部分保留第二次招标文件的内容。
答复:不作修改,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该项目第一次、第二次招标中总监理工程师允许有在监项目,为什么第三次招标中不允许有在监项目。同项目多次招标更改核心条件是否欠妥,建议修改。
答复:不作修改,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附楼
联系人:滕女士
电 话: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宋先生/张女士
电 话:0731-84169657 1378779422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3-8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