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告澄清]
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澄清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有关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投标报价:本工程取费基数35069.84万元,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的50%计取监理费,取费率报价范围为0.83%-0.90%?取费率是否有误,取费率报价范围应为83%-90%。
答复:本项目只要求投标人提供监理费的费率报价,费率上限值0.90%,费率下限值0.83%,最终监理费的结算按所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按实结算;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费率上限值,且不能低于费率下限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附楼
联系人:滕女士
电 话: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宋先生/张女士
电 话:0731-84169657 1378779422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3-8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