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一至六层二次装饰工程[公告澄清]
首市经济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一至六层二次装饰工程澄清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一至六层二次装饰工程有关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一、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原件。)请明确哪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答复:本项目为装修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问题二、该项目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类似项目为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且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未提交原件的类似项目不加分。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问1:如该业绩网上可查,但由于是专业分包工程,没有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因此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可能造成该项目业绩不纳入评分计算。)
问题三、该项目是装修专业工程,没有勘察单位,是否可以提供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答复:本项目为装修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问题四、1、该项目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类似项目为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且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未提交原件的类似项目不加分。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问1:如该业绩网上可查,但由于是非招标工程,没有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因此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可能造成该项目业绩不纳入评分计算。)
问题五、该项目是装修专业工程,没有勘察单位,是否可以提供只有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答复:本项目为装修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问题六、本项目在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中要求“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且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原件。)”以及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中规定“本项目类似项目为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且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其中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原件”,本项目为装修项目,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无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没有五方中勘察单位验收盖章,故此项要求不合理。是否改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四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原件。)?
答复:本项目为装修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问题七、1、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写道“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附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原件。”,请问一下,对于专业承包单位来说,只有竣工验收单,且竣工验收单都是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这里的五方主体签字盖章是否只针对竣工验收备案表?对于专业承包工程来说,只要提供经四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就行?
答复:本项目为装修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问题八、技术标是否分正副?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条文执行。
问题九、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10198519.28元,但是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为:9512294.37元,请问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复:以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附楼
联系人:滕女士
电 话: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经开区宏大广场3栋一单元802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390089018/0743-823790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