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相同问题不重复回答):
问题1: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注明的“如网上业绩未能体现业绩项目的规模,则可附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资料等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材料影印件”。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业绩公示截图不能体现“里程、路基、沥青路面、单跨20米桥、安保工程”内容的,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资料等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材料影印件即可。
答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要求,类似业绩内容须在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
招 标 人:吉首市万通农村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公司: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日 期: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