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花垣县民乐镇梳子山至吉卫镇良帽村道路改造(二期)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公告澄清]
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34页2.2.1条中主要人员为30分,而35页2.2.2(2)主要人员为25分(其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计15分,本项最多加到15分为止;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计10分,本项最多加到10分为止)。
35页2.2.2(2)此处应为:主要人员为30分(其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计15分,本项最多加到15分为止;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计15分,本项最多加到15分为止)。
本项加分内容属于资格合格即得满分,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及第一信封排名。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花垣县交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花垣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