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山县内溪乡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龙山县内溪乡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山县内溪乡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各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问:
龙山县内溪乡政府公租房有关问题 1.预算中附加税率是按照县城镇0.3%还是按照县城镇外0.18%计取,请招标人明确? 2.材料价格是按照《湘西建设造价管理》具体哪一期计算,请招标人明确? 3.暂列金额中的不可预见费是否应计税,请招标人明确? 4.电气工程中的电气调整是否漏项,请明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原件,劳动保障部门早行政指令建筑施工企业用于投标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原件,可以自行在其官网上下载含盖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彩色电子章的打印件,视同为原件,请招标人明确是否认可?
一答:
1、预算中附加税率是按照县城镇外0.18%计取。
2、材料价格是按照湘西建筑管理2019年第2期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暂列金额中的不可预见费为不含税暂列金额。
4、按照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原件,投标人在劳动保障部门官网上下载含盖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彩色电子章的打印件,可以视同为原件。
招 标 人:龙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