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得胜营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公告澄清]
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得胜营路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
问题描述:本次设计项目为市政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并不包含市政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是否合适?
答:本条内容已在本项目补充公告中作出修改,详见本项目补充公告。
问题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包含任何基础技术资料,无法进行技术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答:详见本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问题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 (一)建筑设计; (二)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三)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五)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本项目得胜营路为市政道路项目,不在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之内。 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而根据《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得胜营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此条是否为不合理设置,请答复。
答:本条内容已在本项目补充公告中作出修改,详见本项目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