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泸溪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澄清]
泸溪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2
1、招标文件第87页“(一)投标函”第1条:...... 投标总报价(不含基本预备费、设备购置费、设计费、工程检测费、工程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设计部分报价按 元/m2(建筑面积)费用包干进行计取”,中的“其中设计部分报价”的“其中”应删除。因“设计部分报价”不在“投标报价中”。
答:招标文件第87页(一)投标函第1条中“其中设计部分报价按 元/m2(建筑面积)费用包干进行计取。”修改为“设计部分报价按 元/m2(建筑面积)费用包干进行计取。”
2、本概算“措施项目计价表”未计取垂直运输费、模板费用,应该补充。
答:垂直运输费、模板费用已包含在概算定额中,不另行补充。
3、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为初步设计图以及概算清单,概算清单中部分工程是按建筑面积进行报价。因无完善的施工图纸,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初步设计图及概算清单进行清单模拟报价。
答:投标人须按照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条所述计价依据进行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管机构: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