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二)
各投标人:
现对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本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类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有原件的提供原件,是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网上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