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现对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本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12页10.1.3工程获奖情况和59页: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获得的奖项不予评审计分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对所有奖项均不加分。
2、招标文件21页4.1.1条 投标文件共分四包,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正本部分和技术标副本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商务标部分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技术标部分密封包装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中的要求执行。
修改为:投标文件共分三包,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商务标部分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技术标部分不分正副,密封包装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中的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P134 《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 “二、暗标制作要求 3、技术文件文字部分采用A4复印纸,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效果图)” 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图纸不编页码;
修改为:技术文件文字部分采用A4复印纸,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图纸不编页码;不做效果图。
招标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