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四方城遗址保护和开发项目)工程A1合同段、A2合同段、A3合同段[公告澄清]
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四方城遗址保护和开发项目)
工程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通过收集各潜在投标人对《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四方城遗址保护和开发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的疑问,类似问题不一一回复,经整理汇总后答疑如下:
问题一、关于原“招标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中(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表格下面注:本表填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的要求。”回复如下:
回复:1、资格审查资料中(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注释修改为“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填列,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作为评分依据。”
2、资格审查资料中(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释修改为“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七)中所列人员相一致。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填列,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作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二:关于“到招标人处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后当场签署《工程建设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问题的回复如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原为湖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库项目,并已开工建设,由于政策原因,现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该项目已暂停施工,现转为平行发包模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已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投资额重大,且建设期间施工单位筹资量大,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要求有资金实力的施工单位派法定代表人到场了解项目情况并签署承诺函更有利于投标单位深入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对是否投标作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问题三:(1)关于“本项目为全垫资项目,工期长,考虑到施工单位项目实际施工管理过程的财务资金压力大,为避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恶性低价竞标造成中标单位后续施工的成本压力而对项目施工造成不利因数,是否可设置投标报价下限?” 问题回复如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对低于最高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必须对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关于“招标文件P33页3.5.4点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回复如下:
回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或截图打印查询其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的查询结果为准。
监 督 人: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保靖瑞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