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凤凰县南环城路二期工程施工[公告澄清]
凤凰县南环城路二期工程施工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有关潜在投标人的在线质疑,现统一答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中第49页要求,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如果必须要查验原件,资质证书副本不能到场,可否带资质证书正本原件到现场审核?
答:招投标活动中企业资质证书查验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执行。
疑问2:接到检察院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请问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可以取消?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的规定。
其他不变,特此回复!
招标人:凤凰县凤木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