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公告澄清]
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答疑
招标对取费要求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执行,税率按10%计取,但招标控制价还是按照2016年160号问计取的税率11%。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执行,税率按10%计取。
招标人: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附件:答疑.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