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变更公告]
花垣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更正(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NZWXXGC2023—008)
一、更正(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形式二:银行保函担保金额:80000 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形式二:银行保函担保金额:60000 元人民币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由招标人选填:15%或 20%或 25%)含本数以上,或低于项目(控制价或预算价)(由招标人选填:50%或 55%或 60%)含本数以上,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现更正为: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15% (由招标人选填:15%或 20%或 25%)含本数以上,或低于项目控制价(控制价或预算价) 60% (由招标人选填:50%或 55%或 60%)含本数以上,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花垣县花垣镇赶秋路23号
联 系 人:田海峰
电 话:13517435575
电子邮件:3076420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
联 系 人:欧飞(项目负责人)
电 话:15274358048
电 子 邮 件:619894631@qq.com
行政监督部门:花垣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43—721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