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召市镇等7个乡镇红卫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第一标段[变更公告]
关于龙山县召市镇等7个乡镇红卫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 (第一标段)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山县召市镇等7个乡镇红卫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二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条款进行更正:
1.招标公告
2.4款修改为: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本招标文件为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排渠 930m、灌渠 3320m、田间道路 3290m、岸坡防护 1740m(具体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4.1款修改为: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2-11-16~2022-11-22 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款修改为:不得超过所投标段投标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3款修改为:近3年(指2019年10月~投标截止时间)
3.5.5款修改为:近3年(指2019年10月~投标截止时间)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
2.2.4(1)修改为: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10分、每项市级处罚扣10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5分(系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州级农业农村局正在处罚或在公告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每项扣10分;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在处罚或在公告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每项扣5分。);其他扣5分(系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被湖南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处罚或在公告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每项扣5分。)。
4.合同专用条款
15.4款修改为:本款第15.4.3项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供参考时,则按下述方法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材料、风、水、电、人工工资的价格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最终所报数字为依据,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此种材料价格,则以发包人认可的实际采购价为准;有关费率采用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最终单价分析表中相关类别项目费率。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以施工期间湖南省执行的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为准;变更单价按以上原则计算后整体下浮比例按(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 ;若以上定额没有可供参考的,可参照其他行业有关预算定额和机械台时、台班费定额确定计算变更单价后整体下浮比例按(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
以上单价或费率以龙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价格或费率为准。
16.1款修改为: 关于基准价的约定:人工、材料、设备的基准价以龙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龙财评预[2022]141文中的评审价格为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水泥、钢材、砂、石、柴油、汽油、管材)、工程设备在合同履行期间上涨、跌幅超过基准价的±5%时,超出部分按合同履行期间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造价》中的预算价格进行调整。
24.1款修改为: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5.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涉及招标文件中上述条款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张家界方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龙山县农业农村局(章)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章)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