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红旗大道至边寨路连接线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变更公告]
凤凰县红旗大道至边寨路连接线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提供由养老保险缴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取消该资格要求条款,即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及原件资料,评标办法中相应取消其评审标准。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此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2021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