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大竹山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花垣县大竹山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圆整(¥100000.00元),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承诺形式。具体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如下:
五、投标担保
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和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 的施工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2、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2.8付款方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1)工程款支付。 进度款原则上按照以下节点和方式支付:经甲方、监理审核后,完成工程量3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该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格的97%,余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天内无息全部付清,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勘察、设计费支付。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30%,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0%”
招标人在收到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1)工程款支付。 进度款原则上按照以下节点和方式支付:经甲方、监理审核后,完成工程量3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该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格的97%,余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天内无息全部付清,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勘察、设计费支付。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30%,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0%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合同价及结算依据说明如下:①投标人中标后,进行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花垣县财政评审机构按招标文件计价依据及中标下浮率审定后作为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
材料价格按《湘西州信息造价》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和市场询价确定(经双方确认的市场询价不再下浮),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9]130号文的综合工资单价。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14]170号文的规定执行。
结算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经财评或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乘以中标下浮率为最终结算价;结算材料价格以合同当期当地发布的预算价为准,预算价未注明的关键材料价格、经批准需要变更的主材和影响造价较大项目的价格,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详尽约定。
③具体定额及计价办法在合同中约定。项目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和计价变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国家及省市另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现修改为: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合同价及结算依据说明如下:
①.投标人中标后,进行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花垣县财政评审机构按招标文件计价依据及中标下浮率审定后作为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
②.《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标准》(2020版)、《湖南省市政工程工程消耗标准》(2020版)、《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工程消耗标准》(2020版)、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
③.招标文件中所材料价格按《湘西州信息造价》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和市场询价确定(经双方确认的市场询价不再下浮)。
④.结算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经财评或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乘以中标下浮率为最终结算价;结算材料价格以合同当期当地发布的预算价为准,预算价未注明的关键材料价格、经批准需要变更的主材和影响造价较大项目的价格,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详尽约定。
⑤.具体定额及计价办法在合同中约定。项目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和计价变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国家及省市另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花垣县赶秋北路101号
联 系 人:谭宗镜
联系电话:139743619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微
电 话:18674331021
地 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801
监督机构: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3-7218281。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722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