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变更公告]
保靖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湘建(2020)3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作如下变更通知:
1.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10.3.1拟任项目经理答辩要求
□不要求答辩
☑要求答辩,答辩范围包括: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写答辩范围,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措施等方面内容 。
评标委员会根据答辩范围编写答辩题目,组织拟任项目经理答辩。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10.3.1拟任项目经理答辩要求
☑不要求答辩
□要求答辩,答辩范围包括: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写答辩范围,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措施等方面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答辩范围编写答辩题目,组织拟任项目经理答辩。
2.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拟任项目经理-现场答辩”项评审。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04月15日09:00。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监 督 人: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招 标 人:保靖瑞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