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吕洞山镇排捧村扶贫产业路施工项目[变更公告]
保靖县吕洞山镇排捧村扶贫产业路施工项目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
现将各投标单位的答疑文件,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P8页,“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有按手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是否错误?
答:修改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招标文件P18页,1.4.4条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规定需要提供无行贿证明,现检察院已没有此项查询服务是否可以取消?
答: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或截图打印查询其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招标文件P134页中的信贷证明需不需要提供?
答:由于投资金额小,不需要提供。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湖南省永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邮 编: 416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7373150508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5栋1405-1409号房
邮 编: 410007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773068664 传 真:0731-842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