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民安街道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龙山县民安街道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
(二期)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龙招字【2018】-77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龙山县民安街道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监理于2018年11月2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4.2.2 |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及工程 获奖情况 |
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经验;本项目在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表》和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评审时,本项目仅对市政道路类的鲁班奖、芙蓉奖工程予以加分。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备查。 |
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标
序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综合条件(专业、执证、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 |
21-25 |
|
||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4-15 |
|
|||
无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2 |
|
||||
项目获奖或个人获奖 |
共创鲁班奖每项或国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3 |
/ |
|||
共创芙蓉奖每项 |
2 |
|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6 |
|
|||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4 |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综合条件(数量、专业、执证、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
22-25 |
|
||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2-15 |
|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6 |
|
|||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4 |
|
||||
3 |
监理员任职资格 |
综合条件 (数量、专业、培训证、监理经验等) |
18-20 |
|
||
4 |
合 计 |
|
备注:
可能引起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带原件。
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类似工程 监理经验 |
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30 |
|
|
两个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8 |
|
|||
一个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5 |
|
|||
无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0 |
|
|||
2 |
项目获 奖情况 |
国家级 |
鲁班奖最多加2项,每项加3分 |
6 |
|
省级
|
芙蓉奖工程,最多加2项,每项加2分 |
4 |
|
||
3 |
企业诚信 等级 |
AAA级 |
35 |
|
|
AA级 |
32 |
|
|||
A级 |
29 |
|
|||
B级 |
24 |
|
|||
未参加省建设监理协会诚信等级评定 |
24 |
|
|||
4 |
投标人不良 行为记录情况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35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
-3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
-5 |
||||
5 |
合 计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1.所称“类似工程”,指工程总投资估算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经验。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非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可能引起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带原件。本项目仅对市政道路类的鲁班奖、芙蓉奖工程予以加分。
2.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项目在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表》和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评审时,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企业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奖加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国家优秀监理单位和国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和湖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新(近)的1个评定年度为准;共创鲁班奖以提交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共创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1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均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两期文件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八期文件为准),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
③类似工程加分有效期投标人为48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60个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
3.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共创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则以企业提供的相应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资料为准。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加分。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共创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共创芙蓉奖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奖项加分不超过1项;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类奖项(包括同一工程)的奖项加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共创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国家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当企业共创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时,按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超过2项时,超过2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乘以系数0.2加分。本项目仅对市政道路类的鲁班奖、芙蓉奖工程予以加分。
现修改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4.2.2 |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工程获奖情况 |
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经验;本项目在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表》和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评审时,本项目仅对市政道路类的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予以加分。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备查。 |
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1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综合条件(专业、执证、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 |
21-25 |
|
||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4-15 |
|
|||
无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2 |
|
||||
项目获奖或个人获奖 |
共创鲁班奖每项或国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3 |
/ |
|||
芙蓉奖工程等每项或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2 |
|
||||
共创省优质工程每项 |
1 |
|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6 |
|
|||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4 |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综合条件(数量、专业、执证、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
22-25 |
|
||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12-15 |
|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6 |
|
|||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 |
-4 |
|
||||
3 |
监理员任职资格 |
综合条件 (数量、专业、培训证、监理经验等) |
18-20 |
|
||
4 |
合 计 |
|
备注:
可能引起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带原件。
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类似工程 监理经验 |
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30 |
|
|
两个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8 |
|
|||
一个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5 |
|
|||
无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20 |
|
|||
2 |
项目获 奖情况 |
国家级 |
鲁班奖最多加2项,每项加3分 |
6 |
/ |
省级
|
共创芙蓉奖工程等每项或省优秀监理单位,最多加2项,每项加2分 |
4 |
|
||
共创省优质工程每项加1分 |
1 |
|
|||
3 |
企业诚信 等级 |
AAA级 |
35 |
|
|
AA级 |
32 |
|
|||
A级 |
29 |
|
|||
B级 |
24 |
|
|||
未参加省建设监理协会诚信等级评定 |
24 |
|
|||
4 |
投标人不良 行为记录情况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35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
-3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
-5 |
||||
5 |
合 计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1.所称“类似工程”,指工程总投资估算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经验。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非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 可能引起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带原件,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2.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项目在评标办法附表11《现场监理部机构评审计分表》和附表1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工程获奖情况评审时,本项目仅对市政道路类的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予以加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企业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奖加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国家优秀监理单位和国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评定的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和湖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新(近)的1个评定年度为准;共创鲁班奖以提交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共创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1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均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两期文件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省内企业以开标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的八期文件为准),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
③类似工程加分有效期投标人为48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60个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
3.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共创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则以企业提供的相应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资料为准。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加分。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共创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共创芙蓉奖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奖项加分不超过1项;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类奖项(包括同一工程)的奖项加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共创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国家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当企业共创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项时,按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超过4项时,超过4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乘以系数0.2加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 人:龙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山县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3085458296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悦和城B区22楼2201-2214室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13707431614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