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十八洞村民居风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花垣县十八洞村民居风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花垣县十八洞村民居风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发出“变更公告”,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与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它条件和条款项仍然有效。变更、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备案表中3,项目概况14.3条:建筑安装工程费等部分投标报价(除设计费外的所有费用):该部分采用费率报价,至少下浮 1 %,即投标人的下浮费率应大于或等于该值。
现更改为:
投标报价(包含设计、采购、施工)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以招标人给出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报价参考基数,投标人的下浮费率应小于或等于3%(即最多下浮3%)。
二、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现更改为:
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
三、投标人须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10月29日 17:00时前)。
现更改为: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11月04日 17:00时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四、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现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近年财务状况:2015年10月 / 日至2018年10月 /日现更改为: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六、投标人须知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11月09日09时30分;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现更改为:
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七、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5×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现更改为:
1、投标报价(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按优惠率报价。
2、基准价公式: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八、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4)投标报价(10):
1、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报价基本分(8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从报价基本分起扣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
低于评标基准价时,从报价基本分起加分,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最高加满10分。
现更改为:
详见 附表3-11:投标报价评分表
九、第三章废标条件中第7项: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现更改为:
废标条件:7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十、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再下浮5%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更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以招标人给出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报价参考基数,投标人的下浮费率应小于或等于3%(即最多下浮3%)。大于该最大允许优惠率(即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十一、附表3-4:资格评审表中序号6: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
现更改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十二、附表3-5响应性评审表:现更改为:评审因素增加“投标报价”
十三、附表3-8:设计文件评分表,增加
备注:本次招标只需完成一户民居改造方案阶段设计内容
十四、招标文件中附表3-11:投标报价评分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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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8-2*100X,减至0分止。 |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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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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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8+100X,最高加至10分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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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报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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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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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8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5×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满分为10分。 6.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7.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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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现更改为: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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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1*100X |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
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10分 |
||||
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1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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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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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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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4.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5.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十五、附表3-12综合得分计算表中“项目管理机构”现更改为“施工计划”
十六、投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增加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本人 (姓名)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的 (授权代理人)为我方所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联合体牵头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投标的适用 本授权委托书;
2.请另准备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一份交易中心入场登记时提交,一份开标会身份验证时单独提交。
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以本更改为准。
招 标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花垣县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0
联 系人:石先生 联 系人:杨先生/吉先生
电 话:15200761239 电话: 010-80220218-8044 18874344429
监管机构: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722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