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龙山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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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
现更改为:
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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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龙山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