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发改招【2024】22号)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发改社会【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龙山县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项目地点:龙山县民安街道官渡社区,209 国道西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485.98㎡(合计101.23亩)。总建筑面积为46472.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5574.76㎡(含教学楼 10483.5㎡,职业技能公共实训楼9350.0㎡,实训实验中心5600.0㎡,宿舍6932.46㎡以及食堂3208.8㎡),不计容建筑面积10897.54㎡,项目容积率为0.61,建筑密度为16.3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以及室外道路、铺装、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198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900.00万元,财政资金为7900.00 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甲方所需的各阶段设计,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精装修二次深化、绿建、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消防、强弱电、给排水、天然气、附属设施设备及二次深化等)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除行政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外,但成果文件不合格产生的费用应由设计单位负责,不另计其他费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的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方案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完成。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后续服务: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6日)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非住宅、非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因电子招标模板无法填写更改,现将资质要求明确为:3.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 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3-6222272。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招 标 人: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华塘街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建设路16号
道唯一社区红岩寺路2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游先军 项目负责人: 杨支跃
电 话: 15107474598 电 话: 15074304351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81945114@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__杨支跃_(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