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廖家桥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调蓄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凤凰县廖家桥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调蓄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凤凰县廖家桥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调蓄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字〔2024〕153号,建设单位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556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凤凰县廖家桥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调蓄设施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凤凰县廖家桥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排水防涝及附属工程3.8公里;二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排水防涝管网及附属工程2.7公里、调蓄设施向阳渠道改造10公里、琼阳潭改造以及饮马江河道治理4公里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其中,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施工工期要求:335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的335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1.4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采取EPC模式实施。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要按照造价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设计编制深度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资【2013】57 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规范及施工需求和深度,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部分: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排水防涝及附属工程3.8公里;二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排水防涝管网及附属工程2.7公里、调蓄设施向阳渠道改造10公里、琼阳潭改造以及饮马江河道治理4公里等。最终以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功能和品质,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本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只可兼任其中一个岗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电话0743-7015168。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
招 标 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
联 系 人: 邓作维 ;
电 话: 13739018899 ;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印超、毛子文
电 话:18974388515、18229927019
2024年9月30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