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花垣县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花发改审批〔2024〕21号、花发改审批〔2024〕20号,建设单位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为3667.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法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花垣县消防救援站及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花垣县产业开发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消防救援站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999㎡,其中:执勤楼3218.83㎡,业务附属用房687.50㎡,大门92.66㎡;建设绿地2902.70㎡,配套停车位22个、充电桩5个、室外水电及消防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训练塔500.6㎡,配套建设绿地1137.7㎡、停车位6个、充电桩3个、室外水电及消防附属设施。
1.3 工期要求:36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的竣工验收、投资限额控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本工程各专业设计进行优化和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设计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标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均需达到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并负责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施工部分: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1.6 施工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只可兼任其中一个岗位。(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招标代理/招标方/投标方/转(出)让方/竞买方”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7223607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
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政务中心26楼;
联 系 人:石鑫;
电 话:15907411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栋603号;
联 系 人:秦宗华(项目负责人)、张伟、梁海锋
电 话:18374378661。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