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
(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吉首市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发【2022】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腾达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吉首市腾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吉首市马颈坳镇、太平镇、矮寨镇等乡镇街道;
2.3项目基本情况:吉首市马颈坳镇、太平镇、矮寨镇等乡镇街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建设界标32块,交通警示牌12块和宣传牌6块,隔离防护网1590米;2、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10m³/d 污水处理站1座,20m³/d的污水处理站2座,1处生活污水纳管进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62套。铺设DN100UPVC入户管网4820 米,DN2OOHDPE支管网1925米,DN3OOHDPE主管网6435 米,成品φ700塑料检查井278座。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施工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的240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要按照造价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规范及施工需求和深度,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部分: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建设界标32块,交通警示牌12块和宣传牌6块,隔离防护网1590米;2、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10m³/d污水处理站1座,20m³/d的污水处理站2座,1处生活污水纳管进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62套。铺设DN100UPVC入户管网4820米,DN2OOHDPE支管网1925米,DN3OOHDPE主管网6435米,成品φ700塑料检查井278座。具体为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入湘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由一个施工单位和一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 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xz.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3-8222087 。
招 标 人:吉首市腾达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建新东路1号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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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梁长稳 项目负责人:毛子文
电 话:0743-8600230 电 话:0731-89670266/1822992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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