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凤凰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MCXXZB-2022-006
本招标项目 凤凰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凤发改字[2021]42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通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凤凰县通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和工程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凤凰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地点:凤凰县沱江镇城区
2.3项目概况: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改造16000平方米;混凝土停车场21385平方米(老水泥厂新建停车楼及附属设施);行政事业单位停车位提质改造29775平方米。本次招标总投资88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审核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结算、决算审核完成,其中勘察设计周期暂定90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合计11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相关配套服务 (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对应施工合同工期)。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相关配套服务(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统一组织协调项目各阶段各单项服务的相互配合工作,并完成业主要求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对全过程各单项服务的进度、质量进行把控,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服务(含文件编制、报审等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手续的办理)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检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检测、结构检测、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装置检测、消防检测、水电检测、人防检测(如有)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检测的内容;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部分工程检测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且企业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7月15日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26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检测其中三项服务)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或检测业绩。
(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 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监理业绩: 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②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
(4)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5)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6)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能由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检测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需单独配备,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任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需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监理负责人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根据 2021年3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6)拟任招标代理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7)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类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和招标代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可由其他专业服务负责人兼任。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 4个(允许4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7-15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43-2171711。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招 标 人:凤凰县通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新田垅2号 地 址:湘西高新区厚驿办公大楼11楼
邮 编:416200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向 凯 项目负责人:陈宏海(项目负责人)、王祥
电 话:19507439991 电 话:153672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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