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保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保靖县发展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保发改环资【2021】2号、保发改招【2022】8号,项目业主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6个乡镇6座污水厂,污水处理规模1900m³/d,其中阳朝乡污水处理规模100m³/d、普戎镇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毛沟镇(二厂)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复兴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葫芦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水田河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收集主管网总共14.659km。项目总投资5893.0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保靖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保靖县普戎镇、阳朝乡、毛沟镇、复兴镇、葫芦镇、水田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00㎡,新建6个乡镇6座污水厂,污水处理规模1900m³/d,其中阳朝乡污水处理规模100m³/d、普戎镇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毛沟镇(二厂)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复兴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葫芦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水田河镇污水处理规模4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收集主管网总共14.659km。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天(日历日,下同),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50天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运营服务期29 年(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营期)。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模式,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服务期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设备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以及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等。
第三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第四部分:运营服务:自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运营管理。
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等一切运行费用及运营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设备损耗费用),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
1.5.2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湖南省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技术指南(试行)》(湘建村函〔2020〕99 号)规定,满足工程交付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5.3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5.4运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颁布的现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保证污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年限。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运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可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6 拟任运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所有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各联合体成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即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暗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各投标人可以在2022年6月1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不署名的形式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厅业务自助办理区)购买。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2年6月3日17:00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5.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保靖县建筑工程监理站,电话 0743-7721790。
9.1各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湘西州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如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018。
9.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9.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湘西州对疫情的防控政策,同时关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本项目开标的有关规定。
招 标 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建新路2号;
联 系 人:张中国;
电 话:15364406364;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14、15层(湘西分公司: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5号吉凤投资服务中心1219室);
联 系 人: 曹凯、陈辉、陈佳、谭昭君
电 话:0731-89767991-678、185703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