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
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2022】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顺县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顺县内,建设地点位于青坪镇,砂坝镇、泽家镇、石堤镇、永茂镇、松柏镇、首车镇、万坪镇、塔卧镇等9个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永顺县青坪镇、砂坝镇、泽家镇、石堤镇、永茂镇、松柏镇等6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综合运营及塔卧、首车、万坪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综合运营。新建六个建制镇第一期日处理规模为4150吨/天,管网长度76.306千米,占地面积15574.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30.29平方米。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05天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运营服务期暂定 29 年(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营期)。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模式,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服务期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第四部分:运营维护: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运营管理。
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运营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设备损耗费用),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
1.5.2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湖南省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技术指南(试行)》(湘建村函〔2020〕99 号)规定,满足工程交付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5.3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5.4运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颁布的现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保证污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年限。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运营资格:具备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2.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 拟任运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所有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各联合体成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项目总负责人。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
2.10.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补偿。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参照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 月28 日~2022年5月 7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暗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各投标人可以在2022年5 月 7 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不署名的形式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厅业务自助办理区)购买。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2年 5 月 9 日17:00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5.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5 月 25 日 09时00 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3-5223772。
9.1各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湘西州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如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018。
9.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9.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湘西州对疫情的防控政策,同时关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本项目开标的有关规定。
招 标 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府正街46号;
联 系 人:向斌;
电 话:0743-5232168 ;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房;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1897362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