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编号:HNGA-XXGC2022-001
2.2 项目名称:龙山县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2.3 建设地点:龙山县茅坪乡岩脚村洛塔煤矿、红岩溪镇木龙湾村兴旺煤矿原址
2.4 工程内容及规模:兴旺煤矿:实行矿洞清污分流工程,对 10900m2矸石堆进行生态恢 复,在涌水处修建矿涌水处理设施两处,设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 260m3/d、40m3/d,分别建设人工湿地 520m2、90m2。 洛塔煤矿:实行矿洞清污分流工程,对 17657m2矸石堆进行削坡整 形、生态恢复,在涌水处修建矿涌水处理设施,设计水处理规模 为 1400m3/d,建设人工湿地 2800m2。项目概算总投资1771.33 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29.7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393.60万元,勘察设计费36.14万元。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共计2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在45日历天内完成,并送图审通过)。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规程规定,质量合格。
2.7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污染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规定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职称证书除外);其中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以网上查询为准)
3.6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查询须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3.7为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与进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之间不允许兼任的情况;
3.8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圆整(¥14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使用CA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后点击“CA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四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部门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1、其他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考勤管理,将对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实行考勤,每个月必须本人在项目现场22天以上,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招标人:龙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龙山县民族路68号
联系人:田斌
电 话:0743-62222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生活艺术城12栋411、412室
联 系 人:杨旭
电 话:188743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