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坪年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1】322号 ,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矮寨镇人民政府 ,主要建设内容为 通过对中黄村、坪年村的传统建筑、古井、河流等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修缮保护,且重点突出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保护和运用,同时对停车场、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132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坪年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坪年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通过对中黄村、坪年村的传统建筑、古井、河流等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修缮保护,且重点突出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保护和运用,同时对停车场、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共分为两期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 其中:1、中黄村:绣花楼修缮536平方米,绣花楼装修382 平方米,绣花楼文化展示装饰537平米,改造民房991平方米。改造停车场750平方米,恢复重建门楼1座、安装绣花楼周边护栏338米,景点指示牌10套、改造晒谷坪1560平方米,修缮河道涉水跳岩20米,新建绣花楼观光走廊130 平方米,购置非物质文化展示物品13套,民俗小品6组。 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2、坪年村:恢复重建民俗展示活动中心446平方米,改造修缮房屋301平方米,安装护栏425米,修缮河道涉水跳岩60米,古井保护1口、新增指示牌16套、购置非物质文化展示物品18套。 配套建设环保、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二期工程:其中: 1、中黄村:绣花楼装修改造156平方米,保护修缮特色民 居180平方米,民房改造3500平米,新建附属功能房19平方米。安装村道栏杆85米,污塘改造280平方米。配套修 缮河道涉水跳岩40米,亲水休闲平台,1座、景观小品1 组、休息椅10个;2、坪年村:民俗展示活动中心装修改 造176平方米,保护修缮特色民居400平方米,民房改造 1500平米。安装游道护栏600米、建设观景亭1座,休息亭(瀑布景观)1座,夯卡河游道休闲平台4座,恢复重建门楼1座。改造村道围墙81平米,民俗小品4组,景观小 品2组,河流生态修复370平米,休息椅10个。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天,施工工期130天)。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设计等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景观、电气、暖通等,本项目投标阶段只需提供第一期初步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规范及施工需求和深度,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2)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专用设备、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3)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建筑、安装、装饰、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21年12月26日17:00时前)登录后,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01月05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6.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3-8224852 。
招 标 人: 吉首市矮寨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吉首市矮寨镇 ;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797477145;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朝阳大厦)1栋304室
联 系 人:周春林(项目负责人) 、符君莲
电 话:18807438288 0743-8521508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