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山县枫香坡、永茂煤矿矿区污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2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龙发改招【2021】1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龙山县水田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龙山县水田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龙山县枫香坡、永茂煤矿矿区污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龙山县水田坝镇
2.3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4招标代理编号:HNGA-XXGC2021-001
2.5工程规模:本项目是龙山县枫香坡、永茂煤矿矿区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废渣清运、挡渣墙工程、封场工程、绿化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内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08.2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090.6万元,设计费为17.61万元。
2.6招标范围:
2.6.1设计部分: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本工程的方案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计价清单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业、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
2.6.2设备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以及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等。
2.6.3施工部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采购服务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7计划工期:195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天,工程施工工期为150天。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8.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8.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年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相互均不得为同一人。
3.6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9.2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9.3 联合体必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组成;
3.9.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9.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6拟任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委托其办理投标事宜。
3.10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2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使用CA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后点击“CA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 24日起(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购买技术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制作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每天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12 月13日17:00时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水田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水田坝镇
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0743-65520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生活艺术城12栋411、412室
联 系 人:张朝霞
电 话:1517317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