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山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F),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以龙发改投[2020]294号、龙发改投[2021]51号、龙发改投[20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以龙发改招[2021]9号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山县恒兴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F)
2.2建设地点:龙山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3.62万平房米,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8.9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50%,预留厂房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6个,其中小车停车位40个,货车停车位196个,配套建设水、电、通信、绿化景观、透水铺装、道路、标线工程等公共设施及室外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额约61788.91万元。
2.4总工期要求:24个月
2.5 招标范围:
龙山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设计、报建、采购、施工、融资(EPC+F):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含亮化工程)、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结构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精装修)、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不含户表以前部分)、给水(不含户表以前部分)、排水、防化、暖通、设备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内容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清单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明细,但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即使发包人项目清单中漏项、少列等)亦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2.6 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专家评审及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办理等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2.7采购要求: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2.8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中的施工任务以及场地准备及单位临时设施等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9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2.10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 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2.1和3.2.2资质:
3.2.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人员配备要求:依据湘建建[2020]208号,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4.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中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任意一个银行账户出具的存款证明余额不少于人民币 6 亿元的存款证明。
3.7 投标人牵头方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2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即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5.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7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申请人(牵头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分别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恒兴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红星村4组(龙山县工业集中区内)
联 系 人:张淞植
联系电话:18569098300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05室
联 系 人:陈进良、刘博、罗芳
联 系 电 话:0743-8226280、13341312030
注: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