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首市高铁新城片区路网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高铁新城片区路网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20】4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高铁新城片区路网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高铁新城;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吉首市高铁新城片区路网交通主干路及主要通道,连接区域东西向(富强路)、南北向(张社大道)、进出高铁站房(站前大道)的主要通道,总长度约为1994.587m(其中富强路总长度1203.462m;张社大道总长度513.058m;站前大道总长度262.566m。),道路红线宽度各路段均为36m,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电气工程、照明及各通讯管线工程等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投资为30645.23万元,其中建安费19196.11万元。
2.4工期要求:
本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75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0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项目结算、决算,及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含BIM技术)以及设计各阶段的现场驻场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等。
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经报招标人同意的采购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电气工程、照明及各通讯管线工程等)及安装、设备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
2.6 质量要求: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10付款方式:设计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施工费用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40%进行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4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年内支付至6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年内支付至8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3年内结清,支付过程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即同时具备: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风险承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相应成员)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过:
施工类似业绩:完成过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9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设计类似业绩:完成过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9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
注:施工类似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以竣工验收资料上业主签认的时间为准;设计类似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委派),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委派,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委派),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无在建工程。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同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2)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本标段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其他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证保险;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证保险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使用CA直接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http://app.ggzyjy.xxz.gov.cn/xxbaohan/),再点击对应的项目或标段进行申请。或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交易乙方”-“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操作”-“电子保函申请”,进入“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36;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电子保证保险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现场查验;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6日17:3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缴纳。施工技术标(暗标资料)需投标人在2021年5月27日17:00时前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厅业务自助办理区)购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6月4日17:30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按相关法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52031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附楼
联系人:滕莎
电话: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五楼
联系人:杨炬哲
电话:0731-89670266、1837429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