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2021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投[2021]7号、花发改投[2021]11号、花发改投[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垣县2021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2.1建设地点:花垣县十字街网格居民片区、财政局片区、老二中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花垣县2021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由财政局片区、老二中片区、十字街社区三个老旧小区配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改造道路工程、给排水、小区绿化亮化、危旧围墙改造、屋面防水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770.28万元。
2.4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2.5质量标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20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180天)。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相关规定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2)完成本项目勘察,提供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3)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各个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核准的范围为准。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专业全过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付款方式:1)工程款支付。 进度款原则上按照以下节点和方式支付:经甲方、监理审核后,完成工程量3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该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格的97%,余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天内无息全部付清,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勘察、设计费支付。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30%,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下同)。
3.5拟任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本次评审阶段仅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进行评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无在建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类别和资格条件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需提供具体名单和资格条件资料。
3.7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8省外入湘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gcxm.hunanjs.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各方可以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各方加总满足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任意一方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担保
5.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5.2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保证保险,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日止。
5.3电子保证保险由投标人使用CA直接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http://app.ggzyjy.xxz.gov.cn/xxbaohan/),再点击对应的项目或标段进行申请。或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交易乙方”-“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操作”-“电子保函申请”,进入“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链接。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日止,生成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打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逾期视为无效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 14 日8:00到2021年4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技术标每套售价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出售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1日17:00时前,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5月 7 日17时00分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5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5月 18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施工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发布。
九、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设计单位如出具设计成果未中标不予补偿费用,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7223607。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③未按《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进行投诉的。
1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花垣县赶秋北路101号
联 系 人:谭宗镜
电 话:1397436193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张爱军、宋传生
电 话:0731-84169655转8213、13787794227
注: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