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原振兴化工锰渣库渗滤液处理站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及营运项目(EPC+O模式);
2.2建设地点:花垣县城南工业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振兴化工锰渣库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渗滤液处理能力由3000m3/d提升至5000m3/d,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项目建设费用约2519万元,运营污水处理费按12.53元/吨,日处理量约5000吨。运营期为3年(以锰渣回采完毕为准),年均运营费用约2286万元,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
2.4计划工期:工程总承包工期100日历天(设计采购施工阶段),运营期:3年(以锰渣回采完毕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施工: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运营:符合业主运营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相关规定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第四部分:运营维护: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运营管理。
工程款支付:设计完成通过图审支付至施工总承包合同款的20%,设备到货后支付至施工总承包合同款的50%,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至施工总承包合同款的70%,通过审计且排放达标6个月以上支付至施工总承包合同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
运营期支付: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配备的人员: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相关官方平台,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省外投标人所属的省份建设主管部门不对外出具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的,可由企业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2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3.3 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在“选择保证金缴纳申请方式”中选择电子保函申请,然后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函平台”中使用CA锁登录后,找到对应投标的项目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902。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请在2021年 2 月 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电子保函申请,并生成电子保单,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1月21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等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会员端”登陆后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5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花垣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3-7218281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包含前期拆迁工作的沟通协调,由拟中标单位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花垣县四方井路
联 系 人:熊雷钊
电 话:137621088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
联 系 人:张 鹏
电 话:1737434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