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20】377、37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名称: 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3建设规模: 矮寨镇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2000m³/d,近期建设规模为400m³/d,建设厂外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配套铺设污水主干管网8.6公里,接户管10公里;总投资约3223万元。河溪镇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2000m³/d,近期建设规模为400m³/d,建设厂外一体化污水泵站2座,配套铺设污水主干管网8.24公里,压力污水管1.05公里,总投资约295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中标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达到整体通水及试运行要求(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其余配套工程(如厂内道路、绿化、接户管安装等)在总工期内按期完成。
2.5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以及合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地下建筑、内部道路、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施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招标人另行采购);另本项目前期已实施完成的三通一平、进厂主管网铺设等内容,须从本项目的合同额中予以扣除,具体扣除金额以政府审计部门对前期工程审计结果为准)。
2.7.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范围: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但须扣除已完成前期工作;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本项目投标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及其他设计专业(给排水、环境工程、建筑、结构、电气)人员5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其他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及设计专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
3.8、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待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到位即可,并提供到岗承诺书。
注: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牵头单位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其他要求:
3.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11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5974301881。
招 标 人: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743-8520312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印超
电话:0731-8967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