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迁建210m³液化气充装站应急抢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迁建210m³液化气充装站应急抢险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龙发改能源[2020]5号文件及龙发改招[2020]12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迁建210m³液化气充装站应急抢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90.2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迁建210m³液化气充装站应急抢险项目;
1.2.2 建设地点:龙山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及配套用房的土建、装饰、安装、工艺安装、室外道路及照明、防雷、给排水、自控系统等。项目有效用地面积为13399.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48.8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47.2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桩基基础;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22.1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桩基基础;门卫室建筑面积28.6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桩基基础;储罐池321.6平方米,消防水池161.5平方米;室外道路面积3480.00平方米。(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迁建210m³液化气充装站应急抢险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保修规定、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及合同约定保修。
1.7 招标编号:龙招字【2020】-11号
1.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人须按施工类别合理配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5)各方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类似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本章2.7项)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含燃气工程 )。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 年9月14日至 2020 年 9 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无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湘西公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10月 13日09 时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0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3-6222272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43-6224990
9.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 文件大小。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 请及时进行咨询。
9.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 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 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 拾万元整(¥:100000元)。
10.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10.4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再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在“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或联系:0743-8523018。
招 标 人:龙山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竹园社区垃圾填埋场旁;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743643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办公楼19楼;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女士、张女士;
电 话:0731-85018855;
传 真:0731-85573555;
邮 箱:446311487@qq.com;
2020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