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西州永顺县溪州新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经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350号文 进行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7-433127-50-01-027865,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0.6亿元,其余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永顺县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州永顺县溪州新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溪州新城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7840.54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267.93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14259.23平方米,疏散通道及覆土面积2267.93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7498.31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 7412.74万元.(其中:设计费:123.57万元,建筑工程费:7289.1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月;其中: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7个月。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包含的全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2.7.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8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提供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日历天内,投标人承担过一项造价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36。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 21 日~2020年8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缴纳。技术标制作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8日,每天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20年9月1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在“会员端”登陆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等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会员端”登陆后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5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9月 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522377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5号行政中心一楼
联 系 人:郑夏烈
电 话:17774375258
招标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镇溪街道太丰中央广场悦和诚B区22楼2210-2215
联 系 人:熊成莎
联系电话:137074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