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以花发改投(2020)71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花垣县猫儿乡、民乐镇、石栏镇(排吾)境内;
2.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2.4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及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及合同要求保修;
2.6 工程概况: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包括猫儿、民乐、排吾锰矿区三个子项,每个子项包括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三个子单项工程,其中民乐锰矿区还包括民乐锰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包括猫儿、民乐、排吾锰矿区三个子项原有3座5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至10000立方米/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00立方米/日,新增调节池14500立方米,配套污水主管网4.6千米、雨水收集沟1.5千米、污水收集沟渠1千米、雨水截流沟1.5千米、截洪沟1.8千米、废弃矿坪覆土覆绿19500平方米,以及办公区绿化、硬化、亮化和在线监测系统等工程。
2.9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 号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均需提供(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证明材料并在网上可查,提供查验网址及账户密码,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控股法人名称一致。
3.4 拟任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拟任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3.6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2700万的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2 根据国办发【201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8.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00元)。
5.2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保函,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日止。
5.3交纳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函原件,未按规定交纳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7月31日~2020 年 8月7日 17:00 止(北京时间, 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技术标每套售价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 8月7日17:00时前,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 2020年 8月 10 日 17:00前登录后,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 21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为: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被相关行政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 地联 |
标 系 |
人: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花垣县县城内 人:卜代彬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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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13574301111 |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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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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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 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长沙)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908室(湘西) |
联 |
系 |
人: 彭正午 彭旭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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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13677335128 18874304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