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花垣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A区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花发改招字【2019】31 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垣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A区建设项目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投[2019]9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以花发改招【2019】3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花垣县城乡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A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花垣工业集中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A区标准厂房建安工程经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占地54.50亩,规划建筑密度37.85%,容积率1.48,总建筑面积约53340㎡,共7栋,4层框架结构,采用独立柱/桩基/条形基础;B区科研楼共6层,总建筑面积12602.71㎡,全部进行精装修。估算总投资为21000.00万元 。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450天,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 450 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并交付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报批,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20 日内提交施工图,施工图经审批后10日内提交工程预算报告,开工后180 天内完成约50%(约完成26000㎡)的标准厂房的完工预验收。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 花垣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A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包括新建多层厂房的基础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厂区道路、市政管网、绿化、亮化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及厂房内设备采购和安装等进行施工,B区科研楼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等。(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比例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建筑行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师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5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兼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所有投标人员均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7.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方可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联合体成员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施工负责人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
3.11其他要求: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3 在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及其成员),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1.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下同)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于2020年 08 月 25日10:00时前(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银行转账)。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7 月 23 日至2020年 07 月 3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陆”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 08 月 15 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3 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或者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08 月 2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第 3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下同)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2223607。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的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③、未按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文件《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之规定提出质疑、异议和投诉的。
1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1.3特别提示: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其它疫情情况按照吉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执行,如有新文件发布按新文件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城乡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花垣工业集中区
联 系 人:龙 晶
电 话:18607438030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 吉向前 龙世文
电 话:0731-89670260 18874344429 1373904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