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华塘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20]11号文件批准立项,并以龙发改招[2020]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华塘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北侧。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学楼2栋,每栋四层,新建艺术楼1栋4层,新建实验楼1栋4层,食堂,连廊,操场看台,入口大门,300米田径场,篮球场6个,排球场4个,体育器械场地400平方米,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856.38 万元。
2.4 工期要求:2021年2月10日前基本达到开学条件,300 个日历天竣工。(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270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龙山县华塘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设计成果造价控制全面负责。设计部分(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本次设计招标部分为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预算不得超过施工工程中标价,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完善,施工期间的设计优化和设计成果造价控制;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主体工程的建筑、安装、装饰、景观绿化、道路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消防、通风、路灯、围墙、校门、边坡支护、垃圾处理、各种功能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采购部分:教育教学及办公、生活等设备设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财评后的需求依法采购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建设方验收合格。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和配套设施(不含三通一平)。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施工:按季度申报工程量,分季度支付工程款,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7%(从签收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日历天内出具审核意见,若逾期未出具审核意见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设计: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审查合格后支付8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20%。设备采购:相关部门验收完成合格后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采购总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5%。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 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商务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商务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网上结果截图为准。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9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1)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日止。
5.3交纳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函原件,未按规定交纳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2 日~2020年 6 月 19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场地预约项目信息发布系统”(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CA)登录)→点击“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制作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业务受理窗口购买,购买时间为2020年 6 月 12 日~2020年 6 月 19 日,每天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 7 月 4 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或者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龙山县岳麓大道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岳麓大道中段101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洪先生
电 话:17774337668 0743-661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