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湘西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团队招标
招标编号:HNCXZB—202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1%、金融机构借款69%。招标人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团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项目名称:湘西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团队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西区张社大道东南侧
2.3 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264456.73平方米(约合396.68亩),总建筑面积约41000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460000平方米(层高超过8米部分按两倍计容),主要包含物流库房、标准厂房、多功能厂房及配套服务用房(交易展览、办公、宿舍、食堂、设备房等)及附属设施含排水、消防、道路、绿化、亮化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团队招标,包括本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建设期间相关服务工作。
2.5 设计周期: 60日历天(设计周期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服务期限)。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本单位职工;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建筑、结构、规划、园林景观、给水排水、电气工程、造价,各专业人员至少1人),且是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3.5 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指其他主要人员,下同)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提供原件,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上的载明的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3号令,对设计团队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RMB¥:1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10 日9: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5 月 20 日到2020年 5 月 26 日17:00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 5 月 30 日17:00时前,登录后,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无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6 月 10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进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西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43-853266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2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5号吉凤投资服务中心A815室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15897438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开区厚驿交建投公司12楼
联 系 人:陈粤 吴莉平 杨天地
电 话:0743-8715292 15074309569
邮 箱:HNCX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