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招[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花垣县龙腾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规模
2.2.1项目所在地: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
2.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花垣县城乡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两溪”治理、棚户区综合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平台建设等内容。
2.3工程投资估算:本项目建安工程估算金额约为8亿元。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约300.00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终结算工作完成。
2.7招标范围: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涵盖的工程范围为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护坡、降水、地基及地基处理、建筑、结构、机电、暖通、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粗/精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分、成品精装房、售楼处、样板间、外立面装修、商业等)、园林景观、配套设施、红线内道路、室外工程及小市政、市政道路、甲供材料等所有工程类、服务类、货物采购类等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估价分析及提出专业性建议;
(2)招标阶段: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招标清单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含招标合同)、参加招标答疑、投标澄清和质疑、回标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招标控制价或参考价的编制、参与商务谈判等工作;
(3)动态成本管理:参与合同交底、过程中变更签证的估价、现场核量、核价及复审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商务分析、每月月报的上报(包括变更签证台帐、结算台帐、付款台帐以及编制说明等等);适时分析找出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的各种因素,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参加与合同及造价管理相关的各种组织协调会议和例会,并根据需要在会议上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各种付款申请单据,包括付款文件编制或审核、完成工作量的计算或核定、合同外工作量的审定等,根据合同规定做出相关费用的增加或抵扣,向甲方提供中期及最终结算付款报告。
(4)结算管理:根据甲方结算计划合理安排,并根据合同要求的结算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索赔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由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咨询、监理、总包、分包、供应商等)编制和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对竣工结算文件的依据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同甲方一起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协助甲方处理与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事宜;提供工程缺陷的造价评估及扣款意见;对项目造价进行后评估分析,并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造价控制效果分析报告;
(5)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只要甲方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根据施工图即时提供有关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信息,供甲方选材及订货之用,对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报价进行审核并出具设备、材料批价单由甲方审批后作为结算之依据。
具体范围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花垣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入围业绩。入围业绩具体要求:单个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以造价咨询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9】249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第六项。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4 月 17日~2020 年 4 月 24 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 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17:00 时前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
-“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43-7223607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龙腾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佳民村衡阳路737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8874846990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宋先生、左先生
电 话:0731-84169657 13787794227
注: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