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吉发改发[2020]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本级自筹。招标人为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吉首市
2.3建设规模:以吉首市2019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为基础,结合可研报告明确的范围、各点(片)项目实施具备的实际条件,以标后实施过程中批准的方案设计为准。工程建设内容: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邻里中心综合体、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完善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原则上有条件加装电梯、群众有意愿的老旧小区,应将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各片(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建办城函〔2019〕243号文件要求补充其他改造内容。各片(点)的具体实施内容结合可研报告,以批准的方案设计为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工程费用13500万元,其他费用1500 万元,结算总价以实际实施的工程量并经审计认定的总额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可以对实施的内容和投资额度进行增减。
2.4工期要求:按照单片区或单个点在招标人批准方案设计时间起120天(包含深化设计及施工工期),方案设计及审查30天。(光明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子项目须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计划中明确为2019年度项目的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其他项目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供水设施(二次供水)改造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县城)相结合,排水设施改造与雨污分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海绵化改造相结合,环卫设施改造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小区道路改造与停车设施建设相结合,绿化改造与园林城市(县城)创建相结合,管线改造与强弱电入地相结合,功能配套与“五进小区”相结合等改造理念,从节约成本方便适用的角度出发优化设计,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及合同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施工招标图纸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付款方式:1、工程款支付。工程以单期施工许可按季度进行计量组价,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进度款至组价总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预算财评审核总价的7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总额的97%,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设计费支付。方案设计完成后支付20%,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0%。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具备以上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5拟派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4月1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或者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224852)。
招标人: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大楼5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8174350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904
联系人:佐先生
电 话:15874983747、0731-8511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