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招标编号:HNCXZB—202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9]189号、吉发改发[2019]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8650平方米,其中:综合商业开发区45800平方米,旅游集散中心9800平方米,公交车站5200平方米,长途客运站122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61650平方米。建设道路4.02公里,其中:站前路1.6公里,站前路北延线0.5公里,金坪路东延线1公里,富强路0.6公里,高坝大桥及连接线0.32公里。配套建设电力、绿化、消防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56000.1万元,项目工程费用91738.73万元。
2.4 勘察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
2.6 勘察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起至勘察人报送勘察报告至施工图审查之日为止。
2.7 勘察质量要求:勘察必须按“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进行,勘察报告达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勘察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3 满足勘察技术力量和土工实验要求;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职工;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技术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工程地质勘察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
3.5 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技术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RMB¥:800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 日09: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3 月12 日到2020年 3 月 18 日17:00止(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 3 月21日17:00时前,登录后,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无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进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乾州市政大楼B栋附楼
联 系 人: 滕莎
电 话: 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开区厚驿交建投公司12楼
联 系 人:向女士 吴女士
电 话:0743-8715292
邮 箱:HNCX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