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人防及室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GJXX2019-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6】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吉发改发【2019】23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及室外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人防及室外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地下总建筑面积4126.18㎡(平时为地下停车库),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1960.88m²,室外工程总面积 12408.12 m²,广场铺地面积5254.3 m²,绿化面积 5042.5 m²,包括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节能、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工程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131.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557.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35万元,预备费用335.56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30天;施工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采购: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2.1和3.2.2资质:
3.2.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5.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5.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RMB¥:4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12月1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22485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施工环境复杂,周边有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的地进行充分的踏勘工作,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未踏勘所造成的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藤莎
联系电话:15074358699
招标代理: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0栋908室(湘西)
联 系 人:肖先生 彭先生
联系电话:0743-8516848 186743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