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吉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州农发【2019】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9】21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8%+22%,招标人为吉首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9年吉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矮寨镇排兄村、矮寨镇排阳孟村、矮寨镇排金叶村、矮寨镇排乃村;已略乡夯坨村、已略乡已略村、已略乡红坪村;双塘街道周家社区、双塘街道坨丰村、双塘街道双塘村;丹青镇河坪村、丹青镇中上村;马颈坳镇米坡村、马颈坳镇竹寨村、马颈坳镇雅沙村、马颈坳镇桥六村、马颈坳镇毛坪村、马颈坳镇汨比村,河溪镇张排村。
2.3 建设规模:2019年吉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1)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山塘加固2处,集水窖50(10m3)处,建设灌溉渠道20条,共90.80千米。建设排洪渠11条,共60.17千米。;2)田间道路:包括建设机耕道13条,共13.49千米建设生产路39条,共20.40千米。3)土壤改良工程:包括贫瘠土壤改良共1300亩,绿肥轻简栽培1300亩,农田深耕1300亩、增施有机肥1300亩。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岸坡防护治理0.15千米。4)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300亩,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位于马颈坳镇雅沙村,矮寨镇阳孟村,矮寨镇排兄村。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及以上标准(DB431/T876.1-2014)。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水源工程(集水窖、山塘治理)、输水工程、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岸坡防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各标段工程量清单(“第二部分土壤改良”和”第九部分其他工作及措施”)除外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第二部分土壤改良”和”第九部分其他工作及措施”不参与本次招标。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附表
标段 名称 |
项目涉及 行政村 |
主要施工内容 |
工期(天)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第一标段 |
矮寨镇排兄村、阳孟村 |
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田间道路等 |
90 |
4496288.74 |
6 |
第二标段 |
马颈坳镇米坡村、竹寨村、雅沙村、桥六村 |
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田间道路等 |
90 |
4072890.06 |
6 |
第三标段 |
河溪镇张排村;丹青镇河坪村、中上村;双塘街道周家社区、坨丰村、双塘村 |
灌溉排水、岸坡防护、田间道路等 |
90 |
3984455.64 |
6 |
第四标段 |
马颈坳毛坪村、汨比村;已略乡夯坨村、已略村、红坪村;矮寨镇金叶村、排乃村 |
灌溉排水、岸坡防护、高效节水、田间道路等 |
90 |
3849619.66 |
6 |
2.9、为保证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针对2019年吉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11、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5.4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36。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技术标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7:00)(节假日除外)。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9年10月19日17时00分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路州政务服务中心5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小溪桥社区世纪大道一号
联 系 人:何卫花
联系电话:1357436667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首市吉新路
联 系 人:段科平
联系电话:180743000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140号恒发大厦4楼
联 系 人:杨远征
电 话:1507304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