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T-XX2018-GC-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经济开发区老营盘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棚改房)C、D、E栋建设项目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州发改[2018]19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同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改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经济开发区老营盘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棚改房)C、D、E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7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052平方米。其中C栋总建筑面积13422平方米,公租房162套;D栋总建筑面积11328平方米,棚改房108套;E栋总建筑面积12814平方米,棚改房108套。地下室总面积9343平方米。包含场地平整、挡土墙、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室内外道路、停车场、绿化、亮化、围墙、地下停车场、配套室外给排水排污管网、供配电、环境及消防工程等。总投资估算价为14613.59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具备施工条件并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2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5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范。
施工: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湘西经济开发区老营盘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棚改房)C、D、E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采购部分: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施工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48052平方米。其中C栋总建筑面积13422平方米,公租房162套;D栋总建筑面积11328平方米,棚改房108套;E栋总建筑面积12814平方米,棚改房108套。地下室总面积9343平方米。包含场地平整、挡土墙、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室内外道路、停车场、绿化、亮化、围墙、地下停车场、配套室外给排水排污管网、供配电、环境及消防工程等。以及其他经发包人审核、专业机构技术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5.4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西经济开发区老营盘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棚改房)C、D、E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西经济开发区老营盘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棚改房)C、D、E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从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9年2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西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43-823657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73743104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378791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