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靖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已由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发改投【2015】166号文和保发改招【2018】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保靖瑞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保靖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
2.3工程概况:详见本项目《方案设计》。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保靖县省级工业集中区城东创新创业园组团和钟灵山工业组团。管网总长为15051m(含化粪池、隔油池及其他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请参考《方案设计》),其中创新创业园组团污水管网总长11994m,钟灵山工业组团污水管网总长3057m。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办理专家评审和施工图审查的手续及相关费用)、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缺陷期修复、保修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日,以合同签订后3日开始算起。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期: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9 资金来源: 国省投资 ,按一个标段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贰仟陆佰壹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26185600.00),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报名后不可更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社保证明),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承接过污水处理厂项目或管网的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8 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RMB¥:27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2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28 日~2019年 1 月 4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1 月 18 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地点: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7.4 投标文件递交给: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电话:0743-7721790 。
招标人:保靖瑞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宇
电 话:13574302797
招标代理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联 系 人:段飞国
联 系 电 话:13707438731/18074304150